和一個你(妳)已失去感覺的人分手,不需要理由。
愛上一個不再愛你(妳)的人,也不需要理由。或許你(妳)會覺得既然分手,當個朋友就好,為何還要做這麼多。但請相信,他(她)的守護與付出,絕不是為了挽回你(妳)的回眸。更不是為了你(妳)口中的朋友。那太過虛靡,太過籠統。因為他(她)至始至終,也都無法當你(妳)只是個朋友。所以,如果你(妳)問,分手後他(她)做了那些事情是為了什麼,或許,只因為一個理由,是愛(你)妳的理由,也是最初的與你(妳)的承諾。倘若你(妳)與他(她)分手,而他(她)仍持續關心著你(妳),為你(妳)守候。不要因為他(她)的付出而感到害怕,他(她)不是要干擾你(妳),更不是要破壞你(妳)。他(她)只是希望你(妳)快樂,希望你(妳)開心。因為就算再傻,也是因為他(她)內心放不下你(妳),也是因為,他(她)愛你(妳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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